船舶共用協議豁免續期4年 憂疫情影響市場 競委會擬3年後檢討

202207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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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共用協議豁免命令續期4年。
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7日)公布,將定期班輪公司船舶共用協議的集體豁免命令續期4年。續期後將繼續沿用2017年所訂立的條款,命令有效期至2026年8月8日。
船舶共用協議是航運公司之間就一些營運安排所達成的協議,涵蓋的活動包括交換船舶箱位、協調船期及共同使用港口碼頭等。競委會評估顯示,這類協議有助提升整體經濟效率,因此於2017年8月發出命令,宣布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一般根據船舶共用協議所進行的活動,可獲豁除於《競爭條例》(《條例》)第一行為守則的適用範圍之外。該命令將於2022年8月8日屆滿。命令最初有效期為5年,但由於新冠病毒疫情持續影響當前的市場情況,競委會認為有必要在較短時間內對該命令再作檢討,因此決定只續期4年,並將於3年後展開檢討。
過去一年,競委會就該命令作出了檢討,包括進行初步諮詢、與不同持份者及其他競爭法機構接觸,並委託獨立行業專家收集行業數據及市場情報。在完成檢討後,競委會於2022年5月發布將該命令續期的建議, 並根據《條例》第20條邀請各界人士作出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