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房屋未納最低呎數限制 約350居屋單位不足280呎
202207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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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納米樓」問題引來社會關注港人生活質素問題。雖然政府於今年年初起,在住宅用地的賣地條款中加入最低單位實用面積要求,惟政府旗下的公營房屋卻「寬己嚴人」未有跟隨此要求。據最新立法會文件顯示,在未來4個財政年度,預計將會提供約350個不足280平方呎的居屋單位。
房屋局表示,根據今年3月的預測,在2022/23至2025/26年4個財政年度,房屋委員會的居屋單位總落成量為約2.45萬個單位,其中有350個為供1至2人居住的細單位,雖然單位仍在興建中,故最終實用面積仍未確定,但預計上述單位的實用面積會低於280平方呎。而在此350個單位中,包括有320個單位為在「居屋2022」發售的啟欣苑,以及30個位於同區、另一較後期落成的項目而實用面積相若的單位。
政府早前在住宅用地的賣地條款中加入最低單位實用面積要求,單位需附合最少26平方米,即約280平方呎的要求,而該要求並會推展至所有政府賣地項目、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市區重建局項目,以及由私人發展商進行的發展和重建項目。然而,該要求仍未適用於資助出售房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