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理大正門圖搶犯 今認暴動罪7.27判刑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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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家樑承認在理大正門附近企圖搶犯。
2019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曾被大批示威者進駐,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大學內外淪「戰場」,警方於該一帶拘捕逾1200人,並有逾700人被登記身份後離開。1名被指企圖搶犯的男學生亦在該次事件中被捕,他今(14日)在區院承認1項暴動罪,法官明言案件嚴重,很大機會判監,但考慮到男生案發時的年紀相對較年輕,遂接納辯方建議,先替男生索閱教導所報告,並把男生收押至本月27日判刑。
被告李家樑(20歲),承認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他人參與暴動。控方指他昨天(13日)於觀塘法院就另一宗於淘大商場發生的案件承認非法集結罪,同樣被下令還押至本月27日判刑。同案另有18名被告,則會在明年4月17日開審。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後悔,被告亦在庭上自言犯了「好錯好錯」的罪行。辯方續指被告在事件後曾求診49次精神科,事件對被告而言是很大的衝擊,被告亦因而患上重度抑鬱及創傷後遺症,而被告的求情信中亦提及乃響應網上呼籲而到理大,並獲得一些裝備後,「出於一瞬間感覺好威」,希望得到注意,及認為獲大眾支持,故身處該處以增加氣勢,並圖阻礙警方推進以讓勇武示威者離去。辯方希望法庭量刑時考慮被告有坦誠悔意、案發時的年紀及沒有主動攻擊警方等因素。
案情指於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間,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理大及其範圍,並有組織地佔據理大,架設路障及檢查站以限制進入理大的人士,又破壞理大內如閉路電視鏡頭等設施。示威者亦從連接理大的天橋向下投擲物品,又有身穿裝備的示威者,以汽油彈、弓箭、信號彈、投石器等,與警方對峙,有警員期間被石塊擊中頭盔,亦有警員小腿遭箭射中。警方及後封鎖理大一帶,並以水炮車及銳武裝甲車作支援,至18日清晨進行驅散及拘捕行動。其時,有警員於理大A座正門外制服一名示威者,期間不斷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被告更跑向警員企圖搶犯,警員立即以警棍擊打被告及命令他離開,但被告不斷反抗,終亦被制服。被告當時身穿黑衣、佩戴頭盔、防毒面具等。另在驅散期間,至少2名警員受傷,包括1名警員被多人攻擊背部及錘子攻擊頭部致受傷,1名警員則被硬物擲中,及遭汽油彈在身後爆破致背部着火等。
案件編號:DCCC 733/2020、6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