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成員涉顛覆罪 7名被告擬認罪 案押9.9判刑

202207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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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多名成員早前被捕。
警方國安處去年拘捕組織「光城者」4男3女、年齡介乎15至25歲的成員,指他們涉嫌宣揚顛覆國家思想,控以1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有2名被告在今年4月已表示準備承認控罪,餘下5名被告今早(16日)在區院提訊,並透過律師表示擬認罪。法官郭偉健決定在今年8月20日聽取所有7名被告答辯及求情,並暫訂在9月9日判刑。
今天提訊的5名被告依次為15歲匿名女生、17歲梁姓女生、25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6歲蔣周姓男生、及18歲女生郭文希。他們與先前已表示會認罪的16歲阮姓男生和20歲男倉務員蔡永傑,同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陳右津代表大律師今向法官表示,陳因確診新冠未能到庭,而由於控方在開庭前才交出最新修訂案情,大律師未及就此向陳索取指示,確認是否同意其內容、有否需要傳召證人爭議事實等。大律師因此要求,在正式答辯前在作一次提訊。結果法官排期在8月16日為陳提訊,不過法官提醒辯方大律師,如陳最終仍決定認罪,其案件仍會在8月20日答辯,不會另外押後處理。
至於另外4名被告,則都表示會認罪,要求與阮蔡2被告同日,在8月20日答辯。法官因此應他們要求排定答辯日子,並指示控辯雙方在7天前,分別呈交案情、被告的案底與背景口供、及書面求情理據等文件。另外法官表示,高院上訴庭會在9月初就1宗涉及國安法罪行判刑的案件頒判詞,判決會對本案量刑有影響,故法官在8月20日聽取求情後不會立刻判刑,會留待上訴庭判例出爐後才作決定,現暫訂在9月9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9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