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清潔工中磚命案 2青年暴動罪成押至8.12判刑

202207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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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死者羅長清。
2名青年被指於2019年11月於上水參與掟磚,誤殺70歲清潔工人之案件,高院陪審團於上周二(12日)裁定2人誤殺罪及蓄意傷人罪均罪名不成立,但裁定2人暴動罪成。2人原定今早(22日)於高院接受判刑,但法官杜麗冰表示,希望先了解2人的背景,最終決定提取2人的背景報告,並押後至8月12日判刑。
2名被告依次為現年19歲的劉子龍(花名牛屎)及現年18歲的陳彥廷。他們原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因從事非法行為誤殺男子羅長清(70歲、清潔工人),及於同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現年63歲男子X,以及參與暴動。惟經審訊後陪審團只裁定2人面對的暴動罪成。據控方透露2名被告並無案底,首被告案發時無業,次被告則在青年學院就讀文憑課程。
據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指,首被告與家人同住,而其父親於審訊期間每天均有到庭聽審。律師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一直跟進首被告的社工及首被告本人,其中首被告表示已就事件感後悔。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則強調次被告一直有抑鬱症及驚恐症,並呈上次被告的求情信指不會再犯。法官表示在審訊時2名被告均沒有作供,故對他們的背景了解不多,故決定先提取2人的背景報告,並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HCCC 3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