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涉參與尖沙咀厚福街暴動 認罪少女被判入教導所

202207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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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11月18日包圍理工大學,有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行動,結果演變成警民衝突,大批示威者被捕。其中10人被指在尖沙咀厚福街一帶參與暴動而遭起訴。當中1名事發時年僅16歲的少女於本月初認罪,今(2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李慶年指,涉案的暴動有預謀及組織,有人更使用殺傷力特別大的特製汽油彈。法官指被告罔顧法紀,蓄意留守現場,壯大暴動聲勢,判刑須具阻嚇性,一般量刑基準是監禁3年半,惟考慮到被告的參與程度、年紀及認罪,終判她進入教導所。
今接受判刑的為現年19歲的吳姓女生。據其同意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晚開始,約百名示威者衝擊警方在漆咸道南及天文臺道交界的防線,警方警告無效,於是發射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驅散。翌日凌晨3時許,有示威者分別在金馬倫道後巷、金巴利道投擲汽油彈,警方遂發射橡膠子彈,並分3隊推進。其中一隊步至厚福街對開時,有多人持汽油彈出現,警員展開追截,結果在附近截獲並拘捕吳姓女生,在其背囊檢獲黑口罩、頸圍等物品。
本案其餘9名被告依次是何可珊(學生,20歲)、楊淑珍(文員,29歲)、許卓玲(無業,20歲)、梁展榮(廚師,34歲)、張啟鏗(無業,24歲)、李駿軒(推銷員,20歲)、彭紹軒(學生,21歲)、何國棟(廚師,23歲)及李昌源(文員,17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厚福街參與暴動。當中李昌源本月初亦已認罪,並押後至8月26日判刑。李原本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懷疑汽油彈、爐氣、鐵錘及打火機,此罪則獲准於法庭存檔。
案件編號:DCCC 64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