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年前旺角警署外襲警 無業女子10.19受審

202208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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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有大批人士在旺角警署外聚集。
2019年9月2日,旺角警署外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一名無業女子涉嫌向警員投擲汽水罐及藏有雷射筆。事隔近3年後,她被落案控以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2罪,今天(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女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控方指將會傳召8名證人,而辯方則除被告外沒有其他證人。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排期至10月19日及20日進行審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29歲被告龐麗瑩,被控於2019年9月2日,在九龍太子道西142號旺景警署外襲擊一名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以及在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編號:WKCC 197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