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女子破壞黃潤達梁錦威辦事處 被判緩刑2年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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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鄧小玲今天被判緩刑。
前葵青區議員黃潤達及梁錦威的辦事處於2019年期間多次遭人搗亂,包括門鎖被塞糞便。事後1名六旬女子懷疑涉案被捕,她否認6項刑事毀壞罪受審,今年6月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李志豪今天(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每項控罪入獄14天,但全部刑期准緩刑2年處理。
報稱無業的62歲被告鄧小玲,被控於2019年8月至10月間6個不同日子,在葵涌葵涌邨曉葵樓31號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黃潤達及梁錦威的共70張海報、5隻門及1個鎖,總值共1486港元。案情指,2名區議員辦事處的紙張遭破壞,門外布滿雜物,放置門外的文具被人取走,門鎖亦曾被塞入懷疑糞便。
辯方引述2份醫生報告及1份背景報告指,被告並沒有精神問題,不過感化官並不建議判感化令,考慮到本案牽涉的金額較輕,冀法庭輕判。裁判官指,報告顯示被告無悔意,本案涉及連續犯案因素,雖然每項事件單一看來破壞性相對輕微,但任何情況下被告都不應訴諸暴力。雖然被告有案底,但考慮本案的暴力及嚴重程度,加上量刑整體性,准以緩刑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WKCC 327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