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被虐致死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 高院拒受理上訴

202208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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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上訴庭今拒受理死者生父、繼母及繼外婆的上訴申請。
5歲女童與其8歲兄長自2016年底開始,長期遭生父及繼母嚴重體罰,除遭掌摑、藤條拖鞋責打及罰站外,更要捱餓、罰食殘羹、罰跪不准睡覺等。女童更多次被生父拋上天花板及左右搖晃,結果終致女童因傷口受感染引致敗血症死亡。而繼外婆就對兄妹受虐視而不見。女童的生父繼母於去年5月被裁定謀殺罪成被判囚終身,2人另承認2項殘暴對待兒童則被判監9年半;至於繼外婆就被裁定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被判監5年。生父繼母其後就被裁定謀殺罪成一事申請許可上訴,繼外婆則就刑期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日(10日)經開庭後,即時駁回3人的申請,並押後頒發書面判詞解釋裁決理據。另外上訴庭法官又重申,有關殘暴對待兒童罪的最高刑罰不足以反映罪責,控方則表示會再反映及跟進。
3名上訴人依次為死者女童Z和其兄長X的父親(30歲,運輸工人)、繼母(31歲,家庭主婦)和繼外婆(58歲,會計文員)。首2名上訴人被控於2018年1月6日,在香港謀殺女童Z,另承認殘暴對待X及Z。繼外婆則被控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間,對Z和及其兄長X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但故意忽略2人。 首2名上訴人原本除定罪上訴外同時亦提出刑期上訴,不過在得悉被駁回定罪上訴後,2人均表示放棄就刑期繼續上訴。
就謀殺罪的定罪上訴方面,代表首2名上訴人的資深大律師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並沒有就所有發生與控罪相關的事件,循序漸進說明傷勢如何造成、2名上訴人個別作出的行為、誰就該傷勢需負責任及2人當時的想法等,只是大致描述有關事件。不過上訴庭法官即時後反駁指,該些事件橫跨數個月,而且涉案虐待事件接近每日都發生,死者亦有多個傷勢,故難以清晰且有次序說明哪個傷勢是由誰造成。控方回應時亦指,根據醫生的報告指Z的胸腺萎縮且比同齡小童細很多,指是長期遭虐待及受壓形成;法醫亦未能說出Z致死的具體原因,故法官作指引時根本難以指出,哪些傷勢如何造成及何人須負責。
繼外婆的大律師在為刑期上訴許可陳詞時,就指,她單就涉及Z的控罪被判囚4年,但她與Z的死無關。而且她平日早出晚歸,並非由她照顧2名事主,故難以發現2人的嚴重傷勢,認為她對2人遭虐待的認知不多,故現時判刑屬過重。不過上訴庭就反駁指2人的傷勢明顯,即使她很晚回家亦不可能沒有發現,而且證供顯示她亦曾阻止生父繼母施虐,故不可能不知2名小童曾遭虐待。另外,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指出,涉案的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他早年任原訟庭法官時,在處理1宗虐兒案時亦曾表示,該最高刑罰不足以反映罪責,認為應該要有所提高,但是現時卻仍未有人處理此問題。控方就表示會再反映法官的關注及作跟進。
案件編號:CACC 89,9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