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前空少涉違檢疫指引 辯稱送禮涉身心健康

202208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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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有國泰機組人員依仗返港免檢疫的特權外出,導致變種病毒入關並於社區擴散,引爆本港第5波新冠肺炎疫情。事後2名前國泰機艙服務員被控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案件今天(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2被告輪流作供,均指國泰表示可因應心理及身理健康的理由而外出。他們認為探望朋友及向父親送贈手機都與身心健康有關。其中首被告黃昱龍更藉作供訴苦,指國泰自疫情爆發後開始裁員,他經歷情緒低落,幸得到同案次被告劉諾宏勸解,故他心存感激,才趁外出買外賣時順便送禮物給劉。
2名被告依次為45歲黃昱龍及44歲劉諾宏、均報稱無業,其中黃為馬來西亞籍華裔。他們共被控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控罪指黃於或約於2021年12月25日,沒有遵照醫學監察通知書中所指明的條件進行自我隔離。劉則被控分別於或約於2021年12月25日及27日沒有遵照醫學監察通知書自我隔離。
黃昱龍今天繼續作供,表示他清楚明白國泰指引的內容,當時不認為自己有違反相關指引,但是同意最終國泰是以他違反相關指引而解僱他。他否認控方指稱,他是知道本港疫情放緩,因而在接受醫學監測期間放鬆警戒。控方指出,雖然國泰的內部指引指明,應付日常必須可以是外出理由,但是探望朋友理應稱不上為日常必須。黃表示不同意,指與親友送禮亦屬日常必須之一。控方又指,及後國泰更新該內部指引,即撤銷每日外出時數上限2小時的限制,變相等於禁止外出,黃表示其理解只是外出時間多於2小時。控方又指,國泰鼓勵機組人員如有疑問,可以電郵諮詢相關部門。黃解釋由於該內部指引不算複雜,故他沒有查詢。
劉諾宏自辯時指,他服務國泰逾22年。去年11月他和上司都對公司指引、及在醫學監測期間是否准外出有疑問。他搜查資料後,認為只要符合「必要活動」、有益心理及身理健康,以及已豁免的活動,即出勤前預備工作及購買日常必需品,都是獲准外出。劉續指,當時他接到在英國的外甥女通知,指其家人感染新冠肺炎。由於他父親向來關心外孫女,但因手機故障,無法親自聯絡對方。他便在去年12月27日在網上購買1部蘋果手機,打算叫其父親自行領取。但後來他發現須要購買者親身領取,才與父親相約在又一城交收手機及吃午飯。劉解釋這次外出與其精神健康相關,因為他不忍見到父親因聯絡不到外孫女而傷心。控方盤問時質疑,即使他急於為父添購手機,但對其外甥女的病況都是無補於事。劉對此表示認同,但指始終家人會擔心。他亦不同意當日與父用膳的望月樓屬人多擠迫地方。2名被告均作供完畢,案件押後到8月26日,屆時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 2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