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檢討報告揭社署監管不足 提30項建議 包括突擊探訪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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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去年12月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有職員涉嫌虐待多名嬰幼兒被捕,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並觸發社署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據了解,針對留宿幼兒中心及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的第1階段檢討報告大致完成,初步提出約30項建議,涵蓋服務質素、規管及監察、規劃及供應等3大範疇,有委員認為建議方向正確及有建設性,但關注社署在事件監管不力及無人問責,認為要繼續問責及追究責任。
首階段報告提及社署監管機制有不足之處,其中在服務規管及監察提出11項建議,包括在社署幼兒中心督導組加入由護士出任的保健衛生督察和曾任職執法機構工作的人員,更新巡查清單,包括要求保健衛生督察觀察幼兒身體狀况、審視照顧及醫療紀錄;社署要求留宿幼兒中心或住宿特殊幼兒中心,在符合私隱專員公署指引下安裝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建議在閉路電視系統引入新科技以迅速辨識員工不當行為,督導組巡查時會抽查閉路電視紀錄。
報告另一建議是成立留宿幼兒中心或住宿特殊幼兒中心服務質素小組,由醫護、教育、社福界人士及太平紳士等組成,會突擊探訪及視察,藉此觀察幼兒行為及情緒、向職員及探訪親友收集意見;機構需建立有效內部監管機制,包括成立由管治委員會及管理層牽領的內部服務審查機制及訂立舉報制度等。報告就人手、支援及加強培訓等提出12項建議,包括提升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及引入院長登記制度,由目前人手比例由1比6.2,提升至1比4.5,並要增設「幼兒照顧助理員」分擔工作,讓幼兒工作員有更多空間照顧幼兒的需要。服務規劃及供應方面則有7項建議,包括加強寄養服務及尋找合適地方設小型留宿幼兒中心等。
委員會成員之一的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認為建議方向正確及有建設性,他關注人手問題是否可以配合,建議可以改善機構文化及加強社署監督,他又指政府須探討中長期人力拓展,長遠要檢討政策發展方向,包括是以留宿幼兒中心或寄養家庭作主導,他認為香港保護兒童會在童樂居事件有嚴重錯誤,質疑社署為何仍容許該機構繼續承辦兒童住宿服務,促社署短期內交代是否繼續由該會承辦服務,並建議就服務公開競投。他批評社署在童樂居事件監管不力,至今仍沒有人問責,認為要繼續問責及追究責任。委員會第2階段檢討目標於明年3月完成,將涵蓋其他與照顧兒童相關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