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夫騙保單推薦金 保險公司前經理認欺詐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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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顧問公司前經理涉欺詐公司逾1.9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
一名保險顧問公司前經理,涉嫌訛稱其丈夫推薦多名客戶購買25份保單,欺詐公司向其丈夫發放逾2.5萬港元推薦費,因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共10項欺詐罪。該經理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其中7罪,涉款共逾1.9萬港元,餘下3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今(18日)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且歷時2年,犯案次數達7次,認為案件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等,嚴官最終判被告履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52歲被告彭惠珍,是先機保險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先機保險」)前銷售經理。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在還押期間已得深刻教訓,並願意賠償。案情透露,保險顧問公司先機保險案發時協助客戶購買各類保單,包括僱員賠償、公眾責任保險等。如客戶成功投保,先機保險會獲保險公司支付佣金。先機保險容許其銷售經理招攬推薦人向公司推薦客戶,並會按成功介紹個案,向推薦人發放推薦費。被告於2018年4月招攬其丈夫作為推薦人。
被告承認於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期間,向先機保險偽稱其丈夫是7名投保人共18份保單的推薦人。先機保險因而遭誘使向被告的丈夫發放推薦費共逾1.9萬港元。廉署調查顯示,上述投保人均不認識被告的丈夫。他們就其保險申請只曾接觸被告。如先機保險知道被告丈夫並沒有推薦該等投保人,便不會就他們的保單向被告丈夫發放推薦費。
案件編號:ESCC 10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