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漢以二胡拉《榮光》獲脫無牌演奏罪 官:控方證據不足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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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解新被裁定無牌演奏樂器罪名不成立。(楊佩珊攝)
六旬退休漢在東涌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時,被警察票控無牌演奏樂器,被告不認罪,案件今天(22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經審訊後,暫委裁判官談立豐指控方沒提出足夠證據,裁定表證不成立,沒有聘請律師、自行作代表的被告可獲500港元訟費。
68歲被告李解新,報稱退休人士,傳票控罪指他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5時06分至29分之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東涌市中心巴士總站的行人路上的公眾街道奏玩二胡。高級警員吳維基作供指,當日下午收到噪音投訴,到場後見到被告坐在摺椅上演奏二胡,並有擴音器及咪高峰轉播。當吳及同袍上前了解時,被告一度想收拾物品離開,但遭到阻止,其後被告稱「你要票控我,我就繼續拉二胡」。被告親自盤問吳,當日他演奏的歌曲屬甚麼性質,遭裁判官打斷,指出歌曲性質與控罪無關。
裁判官聽取控方案情後,裁定本案表證不成立,因控方只能證明被告在涉案地點拉二胡,但沒提供證據顯示被告有否獲得許可。脱罪後,被告在庭外指會繼續參與街頭演奏。
案件編號:WKS 72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