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潮導致教師流失 教局今年首7月批逾2千未師訓教員證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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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年首7個月發出2127張僱用非檢定教員許可證。
受移民潮影響,許多學校都有教師流失情況,校方對未經師訓的「准用教員」需求因而增加,變相教育局發出較多「僱用非檢定教員許可證」。中學校長會主席連鎮邦曾指,近年許多教師在短期內離職,甚至在學期中段舉家移民,教育界因此出現斷層、青黃不接等現象,除主科英文、數學及理科受影響外,不少藝術類科目學校亦未必有替補人選。根據局方提供的數據顯示,局方於今年首7個月,合共發出2,127張許可證,約佔去年全年3,395張的63%,並僅比2020年全年少125張。
根據《教育條例》,任何人士如只持有學歷,即沒有接受師資培訓及未具備教學資格,可申請成為「准用教員」,而現時任教於提供中、小學或專上教育課程的學校准用教員,其最低學歷要求是高級文憑、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教師須持有較高的學歷才可任教較高的級別,亦須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具有任教有關科目的能力。學校如欲聘請未受專科訓練的教師,任教須特別注意安全的科目,如高中級別的科學科目,應先徵詢教育局的意見。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學校僱用非檢定教員的原因眾多,局方發出「僱用非檢定教員許可證」的數字每年均有波動。學校因應其運作需要,聘用具有所需學歷、培訓、經驗、能力或在某方面具專長的教員,若有關教師未受師訓,或正在修讀而未完成師訓課程,學校便須向教育局申請「僱用非檢定教員許可證」。發言人續指,當有關准用教員停止受僱於許可證所指明的學校時,該許可證將會自動取消;若有關教員受僱於另一所學校,僱用該教員的學校須向教育局重新申請「僱用非檢定教員許可證」,准用教員在完成有關師訓時,可申請註冊為檢定教員,轉校時毋須要重新註冊。因此,教育局每年發出的「僱用非檢定教員許可證」數目,並不代表該年獲批及在職的准用教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