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3年前觀塘站外被刺頸 昨入稟向行兇者索償
2019年10月一名當時讀中六的男生,在港鐵觀塘站外用利器刺傷警察頸部,他今年初在高等法院否認企圖謀殺罪,但承認交替的有意圖傷人罪,被判囚7年9個月。昨日(1日)在事件中受傷的警察入稟區域法院,向該男生提出對人身傷害的索償訴訟。
原告梁兆祥,被告許添力。原告在入稟狀中指,2019年10月13日下午約5時半,被告在觀塘一條通往APM商場的行人天橋上,用鎅刀刺向原主的右頸,因而導致原告右頸有3.5厘米長切口,八成頸靜脈、迷走神經及部分咽縮管遭切斷,以及患聲帶癱瘓等傷勢。原告未有在入稟狀中列出索償金額。
翻查資料,被告許添力現年21歲,他於內地出生,並於11歲來港。案發當日,警方接報指有人在港鐵觀塘站進行破壞,包括原告在內的30多名警員奉命到場處理。期間被告突然衝前,用鎅刀狀物體刺向原告右頸,然後企圖逃走。原告見狀隨即捉着被告手臂,其他警員亦上前制服被告。警方搜屋時,在被告睡房檢獲一封有被告簽名的遺書,交代遺物處理及喪禮進行的方式,並在文末寫上「我絕對不會自殺,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
案件編號:DCPI 298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