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初選47人案 胡志偉朱凱廸及張可森承認顛覆罪 今日出庭應訊
初選的47名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院處理的程序,當中29人已表明會認罪,包括戴耀廷及毛孟靜等。其中3名會認罪的被告胡志偉、朱凱廸及張可森,今(6日)被帶到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今日應訊的3人中,只有朱凱廸沒有任何律師代表,朱亦表明之後均不會聘請律師代表自己。對於是否希望在案件開審前作求情及判刑方面,張可森表明希望在審訊前處理其判刑,其餘2人則表示立場中立。有關法官昨日(5日)詢問控方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前或審訊後進行判刑的分別時,控方今再呈交相關案例,並認為應該在審訊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較合適,但控方表明該些案例只是顯示法庭當時的考慮。法官又詢問一般情況下如有認罪被告會於同案不認罪被告的審訊作供,才會於審訊後判刑,而現時是否有此情況,控方則只表示,會有此可能。法官又指因仍有認罪的被告會陸續到高院作案件管理聆訊,故希望先了解他們的立場才決定應何時處理他們的判刑。
29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及呂智恆。他們會分11批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案件編號:HCCC 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