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圍失敗科學館被捕 女生認理大內外暴動判入教導所

202209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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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在理大及其外圍參與暴動。
2019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曾被大批示威者進駐,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其中1名企圖突圍而出的女學生,在逃到科學館內終被捕。她上月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暴動罪,至今天(9日)被法官判入教導所。
被告李嘉希(20歲),承認於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理大暢運道和科學館道一帶、及在理工大學與他人參與暴動。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只欲親身到理大支持,沒意圖做任何破壞行為,亦非領導或號召角色。被告事後仍繼續學業,明白事件已令她付出沉重代價,亦對其家人造成影響。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實對警方沒有敵意,但受社會氛圍影響,使她走到街頭發聲,支持示威者及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認為她需要接受較長時間的監督。法官嘆被告因應媒界號召,不分清紅皂白往理大聲援及支持暴徒,可悲的是被告自己亦沒有頭緒如此做的原因,卻因而使其學業中斷,且受苦的不止是被告,更累及其家人,甚至社會。法官相信被告能經一事、長一智,不再容易受唆擺而成為前線炮灰,令幕後指使者獲取到政治聲望,望她在現時能冷靜察看何謂醜陋的政治。而法庭面對少年犯時,會平衡更生及懲處的需要,考慮後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教導所。法官判刑後重提條例就年齡在16至21歲之間的人士的判刑限制,認為犯手法及犯案者年齡會隨時日轉變,希望有關當局檢視有關條例有否修訂的必要,以讓法庭判刑時,可因應案情及被告的狀有更大的自由度。
案件編號:DCCC 190,193,194,196,198,200,2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