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檔主未能出示牌照 漁護檢4瀕危動物及標本

202209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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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獲的史氏巨蜥。
漁農自然護理署近日接獲投訴,指有人於一展覽中展示懷疑非法管有的活體瀕危動物及瀕危動物標本,署方今日(23日)派員到場巡查,檢獲懷疑被非法管有的3隻活體瀕危動物及1件瀕危動物標本,涉及1隻綠鬣蜥、1隻史氏巨蜥、1隻金錢龜,以及1件非洲灰鸚鵡標本。由於攤位負責人未能出示有效的牌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署方人員遂檢取上述動物及標本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有《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物種的標本作商業用途一般已被禁止,而管有附錄II的活體動物亦必須領有有效的管有許可證或以文件證明有關動物並非源自野生。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干犯《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