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 前「賢學思政」4成員認罪 押10.15再訊

202209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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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包括召集人王逸戰等,因在前年10月至去年6月期間,在多區擺街站呼籲他人對抗政權,因而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4人早前認罪,押後至今(24日)在區院作求情。辯方大律師指,沒證據顯示有人曾被煽動,均認為本案不屬國安法下的情節嚴重。法官郭偉健聽罷陳詞後,押後至10月15日,屆時辯方可作進一步陳詞,法庭亦可能判刑。期間,法庭會為2名女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
4名被告依次為王逸戰(男,21歲,學生)、陳枳森(男,21歲,無業)、朱慧盈(女,19歲,學生)及黃沅琳(女,20歲,學生)。其中王是賢學思政召集人、陳是秘書長,餘下2人則是發言人。首被告代表大律師指,被告行為是嚴重的,辯方無意淡化,但認為不屬於國安法下的情節嚴重。大律師又引述被告的求情信稱,被告深感懊悔,還押期間已經反思。但控方呈上被告最近在社交平台發表的文章,內容提及「繼續擇言固執,一起昂首走那未完的路」。法官亦指,被告寫的求情信與文章意思似乎有別,着辯方考慮會否以紐頓聆訊方式釐清。
次被告代表大律師則指,「賢學思政」組織鬆散、知名度低,何況次被告在被捕前約9個月,已沒再參與擺街站,冀法庭可視他為自動放棄犯罪。第3被告代表大律師指,案發期間社會已趨和平,各被告的犯案手法不涉使用武器裝備,沒有證據指被告會將發言付諸實行,而第3被告只曾現身2次街站,去年3月更公開表示會退出組織。最後,第4被告代表大律師稱,被告知道案件嚴重性,她不是存心挑戰國安法,願意向社會道歉。大律師指,被告是到警署自首,希望法庭給予她進一步下調刑期。上述3名大律師均認為案件屬情節輕微,或輕微至中等。
案件編號:DCCC 9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