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代還債後財困自殺 子縮沙見死不救 官斥心寒判囚5年半

202209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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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因替兒子還債以致財困,決定於去年農曆年廿九與兒子共赴黃泉,惟夫婦從所住大廈的天台跳下身亡後,兒子卻放棄自殺念頭,最終警員接報將兒子拘捕。該名任職司機的兒子,早前表示承認2項協同自殺罪,今天(27日)於高院原訟庭確認認罪,被法官陳仲衡判處監禁5年半。法官表明被告一直知道父母自殺決定且陪伴左右,但卻從無出手阻止,而且被告的求情信除表明希望輕判外卻沒有提及對失去父母的哀痛及悲傷。法官直指對此感到心寒。
於廣州出生,案發時任職公司司機的被告劉嘉維(43歲)過往沒有案底。控罪指他於2021年2月10日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其父親劉紹斌(73歲)及其母親許趣芳(66歲)自殺。控方指警方曾在案發現場一些保險單據,但經調查該些保險早已過期故不能獲取到任何賠償。案情指,被告與父母同住,案發前1天被告向公司女同事發訊息,稱會與家人自殺。女同事報警後警方向被告及其父母查詢,他們均否認會自殺。及後他們的親友再收到自殺訊息,陸續報警求助。至案發當日凌晨,被告於元朗安興街好彩洋樓住所天台致電朋友,表示父母已跳樓,他因害怕不敢跳。朋友於是報警,消防員及救護人員接報到場後,當場證實被告父親死亡,母親送院後亦證實死亡。
被告及後向警方稱,自案發前約9年起,他因揮霍及嗜賭而欠債超過180萬港元,令父母要出售自住物業協助他還債,母親亦為幫被告還債而向外借貸。去年1月有債主上門追數,至2月他向父母透露自己財困,萌生自殺念頭。而父母分別患有心臟病及膝蓋疾病,擔心日後受長期病患折磨,母親就建議全家一同自殺。最終3人選擇在家中天台跳樓,被告在陪伴父母整天,及吃過最後晚餐,才於凌晨到天台。被告稱母親先從天台躍下,父親跳下前卻對他說:「我哋兩個跳落去就得㗎啦,你好好哋留返喺度,你嘅壓力會細咗好多,你好好生活活落去。」被告最終放棄自殺念頭。
法官判刑時指,死者過往並無自殺傾向且沒有抑鬱等徵狀,只因替作為獨子的被告還債致經濟緊絀,從而感絕望生出自殺念頭。法官指斥被告,由父母決定自殺至付諸實行前,只是陪伴卻沒有勸阻,但諷刺的是父親的遺言反而救了他一命。法官其後讀出被告親自撰寫的整封求情信,被告於信中表示深感後悔,又指自己現已信奉基督教且正在進修,希望出獄後可回報對他不離不棄的女友及回饋社會,並望法官予以輕判。而被告的代表大律師亦表示被告對於沒有出席父母喪禮而感到難過,表明出獄後第一件事希望回到父母墓碑憑弔。法官指對被告在信中表示會改過及希望輕判不感驚訝,但驚訝是被告在信中從無表達對父母離世哀傷,對此感到心寒,但表明不會因為被告在信中顯示出的冷漠及平和,而視作加刑因素。法官最終指,有2條生命確實已經失去,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認罪,最終判被告監禁5年半。
案件編號:HCCC 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