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新清水灣道衝紅燈 記協主席陳朗昇明裁決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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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將於明晚離港,其衝燈案則會在明天日間裁決。(鄭創思攝)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去年7月凌晨時分駕駛私家車,涉嫌在新清水灣道衝紅燈,事後被票控1項「沒有遵照交通燈的指示」罪。他否認控罪,今日(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他作供自辯時稱,涉案路口的停車線不明顯不清晰,且交通燈亦與其他燈柱重疊,加上夜晚燈光昏暗,故他難以看到停車白線,致錯認較前方的黃格邊線為停車白線,並無意圖衝燈。雙方已傳畢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29日)裁決。
被告陳朗昇,現年40歲。他被控在2021年7月28日凌晨0時37分於新清水灣道(西北行)鄰近清水灣道,身為1輛私家車的司機,在道路上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交通燈在按照相關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下發出紅色燈光時所表示的指示。陳今天在庭上表示明晚將會離開香港,赴英參與牛津大學的學人計劃。
控方今傳召了交通部警員作供,他案發前曾於現場視察有關的交通燈、攝錄機及行車線,確認交通燈運作正常及行車線清晰。雖然陳質疑事發路口的停車線並不清晰,但警員並不同意,並表示即使停車白線變得模糊,法例亦規定當紅燈亮起時,車輛不可越過交通燈,停車白線只屬輔助。陳及後作供指,他當晚駕車至涉案燈位約80米前,但不覺前方有停車線,交通燈燈柱亦與旁邊燈柱重疊。當他再駛前30至40米時,才看見黃格邊線,便以為該條是停車線而停車,當發現被攝錄機拍照時感到「大惑不解」,他向後望才發現後方有條白線。
案件編號:KCV 1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