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政府人員指涉刑事案 七旬翁被騙逾2百萬元

202210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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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5日)接獲一名姓溫(71歲)男子報案,指早前接獲自稱為政府部門人員的騙徒來電,指其涉及一宗刑事案件,要求受害人開設新銀行戶口作調查之用。騙徒再指示受害人將共約205萬港元存入至該戶口內,並向騙徒提供其銀行帳戶及密碼。受害人其後發現所有存款不翼而飛,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