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針紙」覆核案 高院裁定郭卓堅勝訴 醫衞局稱將研判詞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於本月初入稟高院,就政府不接納早前被捕的7名西醫發出約2萬張「免針紙」一事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日(20日)於高院原訟庭審訊,法官高浩文押後至今天(21日)宣判,裁定郭卓堅勝訴,政府一方亦須支付訟費。法官於判詞裁定醫務衞生局局長並無權宣告免針紙失意效,故推翻局方早前就如何處理該2萬張免針紙的指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午回應將與律政司研究判詞,稍後會有正式回應。
本案申請人是郭卓堅,答辯人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法官於判詞首先指,政府決策人員的權力應該來自法律,而不是新聞公告,而是次衞生局局長所作的決策沿於其刊登於新聞公告所指的內容。答辯方曾指雖然新聞公告指涉案「免針紙」失效,其實只是表達政府的行政手段,指不承認該些有問題「免針紙」,而非宣告失效,但法官批評只是玩文字遊戲及刪改歷史。法官亦指,新聞公告沒有具體說明廢除免針紙的法律理據。另外法官又於判詞披露,涉案的7名醫生所發出的2萬張「免針紙」的時間橫跨今年4至7月,當中約有1.6萬張「免針紙」約於11月底到期,其中1名醫生最高1日發出了382張「免針紙」。
法官於判詞指,答辯一方指局長相關的決定沿自《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由於須應對公共衞生緊急事態,故局長可以較廣闊的權力去作決定,是以顧全大局的方式去詮釋規例。不過法官指有關疫苗通行證的規例有列出局長的具體權力,故法理上應該優先審視。而在相關條例當中,並沒有列明局長有任何撤銷「免針紙」的權力,但卻清楚列明註冊醫護人員在審視病人不適合注射疫苗後可發出「免針紙」。
另外,就郭卓堅是否有法定地位提出司法覆核方面,法官指出郭確並非持有問題「免針紙」的人士,但是法庭認為須就整個事件作整體考慮。法官認為本案確實涉及廣泛重要性及緊急性,且是關乎到疫情發展及局長有何權力的問題,因此即使郭非持問題「免針紙」亦不影響法官處理本案。而且,郭於司法覆核申請書及指示聆訊時,亦沒有向法庭表明他持有涉案的有問題「免針紙」,故當時法庭才假設他為受影響人士。
獲判勝訴的郭卓堅事後見傳媒稱,認為公義得以彰顯,又稱是次勝訴顯示「唔係畀你一個權,就可以胡作非為」。他認為政府「輸得相當慘」,又指即使政府上訴亦一定會輸。他對於勝訴表示「好開心,今晚會瞓得好好」。他認為即使政府要動用緊急法,他亦會繼續司法覆核。他又指以後會繼續就重大民生問題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105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