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銀行貸款融資1.33億 中小企董事認罪判囚33個月24天

202210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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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被告陳永福(左)被判監33個月24天,裁定罪成的黃梓華(中)則判囚3年。
中小企董事及會計文員於2010年至2015年期間詐騙4間銀行,透過虛假的銀行結單及交易發票等,貸款逾1億200萬港元及令銀行融資共3,100萬港元,又詐騙工業貿易署和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為涉案公司做擔保。廉政公署經調查後,落案控告該董事及會計文員,董事早前承認共20項串謀詐騙罪,會計文員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串謀詐騙罪成立。區院暫委法官勞潔儀今(24日)判認罪董事監禁33個月24天,罪成會計文員則判囚3年。
62歲被告陳永福,為已結業的華麗國際有限公司(華麗國際)獨資董事及股東,30歲被告黃梓華則是同公司的前會計文員。法官指,陳擔任公司董事前已知道該公司只是騙取貸款的工具,他聲稱因財困而犯案,但非減刑理由。陳與一名黎姓在逃人士原協議將騙取回來的貸款對分,但陳只獲分120萬港元報酬。法官認為陳的角色不輕,但考慮他認罪,願意指證黃及另案另一名被告,加上被捕至案件開審經歷7年之久,故給予減刑至監33個月24天。法官指黃負責製作融資申請表,是主要執行者,參與程度不低,他的角色不可缺少。不過法官考慮黃案發時只有21歲,且是他首份工作,未必明白控罪嚴重性,易受老闆擺布,現在因被定罪又再失去工作,加上案件拖延多年,故減刑後判囚36個月。
案情指,陳自2010年中應一名姓黎人士邀請,以月薪2萬港元出任獨資董事及股東,該公司並無實質業務,成立目的只是向不同銀行申請貸款。陳於2010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間,分別向4間銀行提交一系列虛假證明文件,包括銀行結單、核數師報告、聲稱與7間供應商之間的交易發票等。黃則在2014年3月至8月期間協助該公司製作融資申請表。4間銀行及後向華麗國際批出銀行融資共3,100萬元及83筆貸款共逾1億200萬元,並直接向上述7間供應商發放貸款。
案件編號:DCCC 7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