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無申註冊案 辯方續結案陳詞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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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學者許寶強及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連同該基金秘書兼社民連成員施城威,各否認1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案件今日(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進行結案陳詞,辯方指,法例過寬會造成執法尺度不一,法律應要清晰,讓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依據行事,而非事事要諮詢法律意見。
傳票控罪指稱,6名被告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本地社團「612人道支援基金」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第5(1)條的規定,為「612人道支援基金」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陳詞時,以香港民族黨為例,指當時香港民族黨被取締時,有報告解釋該黨如何危害國家安全,相反612基金受查被控卻未能即時獲得答案。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重申,指本案並非探討信託民事法律,而是檢視612基金是否1個組織、有宗旨、有模式運作,有否透過組織基金去集資,讓公眾知道有這個基金存在。
案件編號:WKS 4829-48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