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3月元朗金行劫案 2外籍匪認罪囚56個月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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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判刑的2名被告均有份落手搶劫。
多名蒙面南亞及東南亞匪徒,前年3月光天化日闖入元朗鬧市1間金行,用斧頭鐵錘扑爆飾櫃,極速擸走總值超過60萬港元的金器,然後乘偷來的接應車逃去。其中5名涉案男子本周二(11月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3人昨天(3日)被判入獄32至46個月,其餘2人押後至今(4日)判刑。法官金貝理指,被告選擇在較易受攻擊的地舖落手,並持斧頭、鐵錘及刀入店掠財,案情嚴重,判2人入獄56個月。
今天接受判刑的2名被告是Gurung Sanjan(27歲、無業)及Abella Mark Jordan Gaspar(33歲、酒保),他們均持香港身份證,其中前者是尼泊爾裔,後者則是菲律賓裔。法官判刑時指,案中的搶劫行動是經過周詳計劃,涉及偷車、換車牌、買武器,因2人罪責相同,同樣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雖然被告沒有用武器指嚇金行職員,而搶劫歷不足2分鐘,沒有人受傷,但也會令職員受驚,遂應加刑至7年,因認罪扣減3份1,最後將刑期定於56個月。
本案發生於教育路富好大樓地下大新珠寶金行。案情指,2020年3月3日早上11時許,金行剛開門營業,仍未有顧客。5名蒙面男子突然手持斧頭、鐵錘及利刀闖入,不由分說扑爆店中飾櫃,劫走7隻金戒指及71隻金手鐲,總值605,091港元。賊人得手後乘接應私家車逃去。除劫匪和接應司機外,還有最少2名同黨負責把風。同日傍晚,警方在南生圍一帶搜獲涉案接應私家車,並證實該車早前於天水圍區報失。警方在車上檢獲一批武器,並先後拘捕案中5名被告,當中包括3名劫匪及2名把風者。
案件編號:HCCC 21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