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紅館墮屏事故 藝能虛報屏幕重量 兩公司5高級職員被捕
人氣男團MIRROR在今年7月28日舉行的紅館演唱會中發生意外,兩名舞蹈員被懸掛半空的巨型屏幕飛鍘擊中,其中李啟言(阿Mo)目前仍需留醫接受治療。事故發生至今逾3個月,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今日(11日)清晨時分採取連串拘捕行動,分別在馬鞍山、大角咀、藍田、元朗八鄉及筲箕灣,拘捕4男1女(40至63歲)。據了解,4名被捕男子姓白(44歲)、姓梁(48歲)、姓招(63歲)及姓林(59歲),被捕女子則姓吳(40),她為藝能項目經理,於筲箕灣被捕。至晚上,白男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被捕4男1女為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次承辦商協興隆的高級職員,分別於藝能擔任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統籌、以及在協興隆任高級技術員,4名藝能職員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被捕,1名協興隆職員則涉嫌「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藝能作為演唱會總承辦商,由籌辦、構造舞台、直至真正表演,藝能身為總承辦商對於舞台有絕對控制權,亦有責任確保裝置穩妥。出事的LED屏幕由協興隆安裝及實際操作,事件中的升降裝置、鋼索及機械零件等,均由內地一間生產商提供。警方調查所得,找不到證據顯示藝能及協興隆有採取任何措施、確保機械零件和裝置達到一定安全及質量水準、及可以穩妥使用。
警方亦調查得知,升降裝置在完成安裝後,無人安排合資格工程師去詳細檢查,以確保升降裝置可以安全地去運作。調查又得悉,塌下的屏幕於事發當日早上升降方面已出現問題,當時協興隆職員爬梯上屏幕作出調校,惟沒有將事件向任何人報告,亦無人作進一步維修及補救措施,另外,藝能呈交給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文件,虛報一批裝置及機械組件的重量,藝能提供的重量與實際的重量相差非常巨大。警方有理由相信,該錯誤並非手民之誤,亦非量度單位出錯,而是故意誤導康文署,意圖盡快得到演出許可。4名被捕藝能職員,就是負責製作及呈交有關文件。
根據數據,出事的LED屏幕場上有6個,其實際重量為9,852磅,但申報重量為3,600磅,實際重量為申報重量的2.7倍。燈光支架裝置實際重5,141磅,申報1,080磅,實際是申報的4.76倍。雷射支架燈為756磅,申報僅為200磅,實際為申報的3.78倍。8組喇叭實際重12,240磅,申報只有1,600磅,實際是申報的7.65倍。
警方指,藝能提供虛假數據之目的,是希望康文署盡快批出演出許可,若交出真實數據,他們需要更多額外時間和成本,去重新計算紅館天花重量的分布、及重新安排及設計天花支架的布置等。對主辦演唱會行業而言,時間就是一切,「快得一日得一日」,因為時間是金錢成本之一。根據資料,藝能於演唱會舉行前不久才遞交有關資料,假如提交真實數據,未必能夠趕得及開第一場演唱會。
警方又形容,今次事故十分罕見,牽涉不少人及公司,加上演唱會籌備近一年,令調查十分龐大及需時。在過去3個半月中,警方共會見70多名證人,包括事發時在場的舞蹈員、音響人員及保安,共錄取超過100份口供,當中有大量文件需要審視,事故又涉及大量機器,需要專家協助檢驗。5名疑犯被扣查,但刑事調查仍未完成,今日的拘捕行動只是階段性結果。警方會與律政司及其他執法部門緊密聯繫,一旦有新證據,不排除會有下一浪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