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運毒來港案判無罪發還重審 原審法官金貝理已請辭

202211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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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原訟庭法官金貝理去年10月審理一宗案件時惹起極大爭議,放生毒案疑犯,律政司近日上訴得直,終院令發還重審。消息指,金貝理已於今年8月向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但由於提早退休需要1年的通知期,相信她將於明年7月始能正式離開司法機構。司法機構今日(16日)向《東網》證實,金貝理已於今年8月向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提出請辭,由於距離離職仍需1年的通知期,預計她將在明年8月才正式離任。
金貝理審判惹爭議的案件涉及一名外籍男子,他3年前抵港被香港海關查獲藏有市值近500萬港元的可卡因,被控以販毒罪。但高等法院審案時,外籍女法官金貝理突然要求以「案中案」方式,處理連控辯雙方都同意呈堂的電話手機程式WhatsApp對話,後更裁定不可呈堂,其後單單基於這理由,接納被告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律政司即時表明會向終院上訴,金貝理仍堅持批准被告在等候上訴期間離港。最終被告遠走高飛,但終審法院前日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直指金貝理僭越陪審團職能,不可把有關對話呈堂是錯誤,下令發還在另一法官席前重審,並指示原訟庭可以發出拘捕令。
另外,金貝理法官去年涉及一宗不小心駕駛而遭票控,案件今年5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她承認控罪被判罰款1,000元。有關交通傳票指,女被告金貝理(Audrey Patricia Campbell-Moffat)於去年12月16日下午5時34分駕駛一輛私家車,在途經港島山頂加列山道南行近燈柱20601時,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警方表示,去年12月16日下午5時34分,一名65歲外籍女子駕駛一輛私家車,沿加列山道南行駛至一燈柱時,懷疑逆線與一輛輕型貨車相撞,案件無人受傷。經深入調查後,向該名女司機發出一項不小心駕駛傳票。
金貝理法官於1956年在英格蘭出生。她在1982年及1986年,分別在英國公開大學取得經濟學文學士學位及雷丁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在1990年於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在1987年及2000年,她分別於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3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她於1988年至2015年期間私人執業。她在2015年4月起獲委任為高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至2016年5月正式獲委任為原訟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