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假難民屯門做黑工 判監15至16個月

202211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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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審判。
入境事務處今日表示,調查人員於本周一及周二(14及15日)進行的「突破行動」中,在屯門一間洗碗工場及一幢住宅大廈,先後拘捕了11名非法勞工,包括10名越南籍及1名印度籍人士,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或違反逗留期限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案件昨日(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他們分別被判監禁15至16個月。
調查人員周一在洗碗工場拘捕8名非法勞工,包括2名越南籍男子、5名越南籍女子及1名印度籍女子,年齡介乎21歲至50歲。他們被捕時正從事洗碗工作,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他們均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調查發現其中7人為免遣返聲請人士;而一名涉嫌聘用該8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另外3名被捕非法勞工在一幢住宅大廈從事清潔工作,分別為1男2女,均是越南籍,年齡介乎50歲至52歲,未能出示任何有效旅行證件,及後調查發現他們為非法入境者。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而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