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42歲速遞員 涉煽動意圖罪明提堂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21日)上午於新界區拘捕一名姓王(42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至今日(22日)傍晚暫控該男子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明日(2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透過不同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具引起他人憎恨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煽惑他人侮辱五星旗和國歌的煽動意圖貼文。據悉王男任職速遞員,去年至今年期間持續在網上發布「黑暴」訊息,至近日轉載南韓播錯中國國歌片段,並自行配上侮辱國歌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