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港鐵暴動案 被告自辯稱當時阻隔兩批人衝突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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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作供的被告卓嘉豪,否認於太子站參與暴動及搶劫等。
2019年8月31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爆發衝突,不少示威者湧入站內破壞車站設施,更有示威者指罵及襲擊乘客。警方事後拘捕6名男子,其中3人於區域法院否認暴動等罪受審。今天(23日)再有1名被告作供自辯,稱當日途經太子站見黑衣人與車廂乘客爭執衝突,後又在月台見1名女士被包圍,他遂上前欲在雙方之間製造緩衝區,不欲雙方繼續衝突,沒意圖傷害任何人。
3名被告依次是簡梓濱(22歲)、連俊雄(20歲)、卓嘉豪(26歲)。簡否認非法集結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連及卓則同否認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指2人於同日在太子站參與暴動,及一列車廂內襲擊X及Y。連另再被控1項暴動及1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同日在旺角站參與暴動及破壞站內設施;卓則再否認1項搶劫罪,指他於太子站搶去Z一部手機。
卓嘉豪今天選擇作供,指當日往旺角找朋友飯敍,因當日有咳嗽所以戴上口罩。他在晚上10時許乘港鐵回家,當列車駛至旺角站時,有一群黑衣人上車,並在列車往太子站途中與乘客爭執衝突。他見狀便上前勸說黑衣人冷靜,及拉着1個黑衣人阻止對方衝前。期間他目睹有人以錘打黑衣人,他感到誇張及憤怒,故指罵該人。卓又指「我當時只想返屋企,無諗過會發生呢件事」。黑衣人及後群起衝前,卓混亂間失平衡並拉起1把已損壞的傘子,後又有人向他扔傘及搶傘。他為免衝突繼續,曾要求黑衣人停止動作,又把傘扔向車廂地下,目的是為了分隔雙方,以製造一個緩衝區。黑衣人其後散去,卓亦打算離開太子站,途中卻見到一名女士被黑衣人包圍及爭執,他遂又上前着黑衣人冷靜及不要包圍女士。惟黑衣人情緒激動,期間又有人搶去該女士一樣物件並擲出去,女士在推撞之間跌落眼鏡。他雖欲上前阻止,但卻被人拉着阻礙,最後見到該女士前行後,他便離去。
案件編號:DCCC 7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