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港台及海外入境 下周三起接受確診證明 CT值須35或以上

202211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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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今日(26日)公布,衛生局根據政府最新批示及規定作出公告,自下周三(30日)凌晨零時起,由香港、台灣或中國以外國家和地區前往澳門的人士,在登機、登船或登車時,須照樣出示採樣日後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證明,而檢測結果未染疫,以及CT值均為大於或等於35(>=35)的核酸檢測證明,即無感染及病毒量極低的人士均可入境。而未能出示者不可登機、登船或登車。
有關入境者需要出示一份無染疫的檢測結果證明,有效期為採樣日後48小時內;又或者同時出示兩份結果為染疫,但CT值均為>=35的核酸檢測證明,兩份檢測的採樣時間相隔至少24小時,但不可超過72小時,有效期為最近一次檢測採樣日後48小時內。至於中途需轉機、飛機轉船或轉車場,所有中途站停留不超過24小時者,核酸檢測證明有效期可根據首站登機的時間計算;另上述有效期以航班表原定登機時間計算。
中心指出,有關措施參考了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日前公布的優化防控措施,接受確診但CT值為>=35的核酸檢測證明,其主要是考慮到在香港、台灣或外國逗留人士新冠病毒感染率高,有些已康復的人士會反覆出現「復陽」現象(即體內殘留病毒),但並無傳染性。另一方面,一次核酸檢測結果確診但CT值>=35,不一定表示沒有傳染性,需要根據CT值的動態變化來判定,因為在感染的早期CT值會>=35而具有傳染性,CT隨後會下降至少於35;在感染恢復期,CT值會再次上升至>=35,在此時,一般不再具有傳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