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 被告袁嘉蔚冀控方修改字眼 法官:不影響判刑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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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嘉蔚對部分控方案情有爭議。
參與前年泛民立法會初選的47名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已全部完成交付到高院處理的程序,當中戴耀廷、黃之鋒及毛孟靜等30人已表明會認罪,待排期作正式答辯;其餘17人不認罪,案件將會在2023年1月17日作審前覆核,預計需時1日。其中1名認罪的被告袁嘉蔚,則對部分控方案情有爭議,高院今(28日)開庭處理。3名指定法官聽罷陳詞後,認為相關段落並不影響判刑,辯方亦沒有進一步陳詞。
袁嘉蔚今日由資深大律師祁志代表。祁志表示,部分控方案情是屬於意見或評論,而非事實,例如案情提及被告的行為散播仇恨和恐懼,祁志認為這是政治判斷。另外,案情指被告讚揚並美化犯法行為,祁志指相關描述是誇張。祁志希望控方可以修改字眼,但重申不需召開紐頓聆訊澄清,強調被告想盡快接受判刑。控方則不接受辯方的說法,指案情是建基於證據,法官關注有關用詞會否影響判刑,控方未敢明確表態,不排除法庭會有不同考慮。3名法官退庭商議約15分鐘後,裁定有關段落並不會影響最終判刑。
涉案47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中30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伍健偉及呂智恆。
案情編號:HCCC 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