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安法案件聘海外律師提請中央 大律師公會:人大有權釋法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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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右)指相信釋法可以釐清國安法不明白之處。(袁志豪攝)
港府建議就黎智英國安法案件聘請海外律師一事,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港區國安法》作出解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今日(29日)回應事件時表示,《國安法》第65條訂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大律師公會明白釋法會引起市民對香港法制的討論及批評,認為國安法作為新法例,有不明白之處將來可由香港法庭釐清,而釋法權力應當審慎地行使。終審庭昨日(28日)於裁定書的33條中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院會全力捍衞國家安全。
針對釋法會否與保障被告聘請律師的權利有衝突,杜指相信香港有足夠的人才處理國安法案件,大律師公會的立場也認為這案聘請海外大律師看不到有明顯貢獻和影響。而對黎智英一案,杜相信其團隊經驗豐富,相信可以應付,亦有信心法庭給予被告公正的對待。
杜又指看不到此事與司法獨立有關係,因他指現行法律內表明人大常委會有明確權力解釋,雖是第一次就國安法釋法,但現階段表示不揣測釋法內容。杜認為不覺得釋法常態化,稱海外大律師參與訴訟,當涉及公眾利益時有討論是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