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安法案件聘海外律師提請中央 律師會稱尊重釋法權力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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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澤銘指尊重終審法院有關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案,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被拒後,特區政府決定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今日(29日)發表聲明,指律師會不會就個別案件發表評論,尊重終審法院有關裁決,以及尊重人大常委會解釋《港區國安法》的權力,強調對香港司法充滿信心。
陳澤銘表示律師會不會就個別案件發表評論,尤其是那些涉及正在進行法律程序的案件。他指出《基本法》第8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他尊重有關裁決,並相信終審法院在作出決定前,已充分考慮所有相關法律因素。
陳亦指留意到行政長官在昨日(28日)晚上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他指據律師會對行政長官的聲明的理解,有關提請僅只關乎不具備在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有關提請似乎並非尋求改變已獲得在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及大律師的地位。陳強調完全尊重人大常委會解釋《國安法》的權力。
然而,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儘管是合法作出,有可能會影響公眾對我們的普通法制度的觀感,尤其是不熟悉本港司法和法律制度的人士。陳最後強調對本港法院、司法和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下按照《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法》所展現的獨立性和角色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