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就國安案件聘洋大狀 料開庭先處理延期開審申請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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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其中黎及3間公司不認罪,案件原定將於12月1日10時半在高院開審,預計審訊30日,並先處理黎的終止聆訊申請。不過早前高院批准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來港為他抗辯,律政司就此決定上訴至終院亦被駁回,港府隨後就此事向中央政府發信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律政司亦因此向高院申請將黎智英的案件延期開審,預料高院開庭時會先處理律政司此申請。
有關高院開庭處理本案的事宜,司法機構安排了75個座位讓傳媒旁聽,其中27個於庭內,其餘48個於法庭延伸部分,並採取先到先得方式派籌。至於公眾方面,司法機構亦安排了23個座位讓市民進庭旁聽,另外有逾200多個座位分布在高院3個樓層的法庭延伸部分,讓市民以視像形式旁聽。
案中共涉及12名被告,其中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認罪,該2人的案件將於2023年1月12日提訊;餘下的分別是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
現年74歲的黎智英與該6名高層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除上列兩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兩項涉及勾結外國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該6名高層於本月22日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會待黎案審結後才作求情及判刑。據悉,張劍虹及陳沛敏等其中3名高層,以及牽涉在科技園欺詐案的周達權,將會在黎案中出庭頂證舊老闆。
至於3間涉案公司則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共兩項控罪,指3間公司聯同上述7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及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分別干犯以上兩項控罪。香港《蘋果日報》已於去年6月24日停刊;壹傳媒有限公司則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頒令清盤。
案件編號:HCCC 51、52/2022、14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