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腳踢「私了」途人 高智商自閉青年囚24個月

2023年01月19日 12:5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3年前的農曆年初二晚上,有大批示威者聚集於旺角一帶紀念2016年發生的旺角暴動事件,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並發生「私了」傷人事件。1名男途人凌晨途經旺角砵蘭街時,因踢開擺放路上的發泡膠箱而惹不滿,遭示威者拳打腳踢圍毆及被「爆樽」,致頭部受傷及臉上留下疤痕。事後1名曾腳踢該途人的男生被捕,他早前在區院承認暴動及傷人2罪,今天(19日)接受判刑。法官李俊文接納男生角色次要及非預謀犯事,亦考慮到他有自閉傾向,與人溝通能力及察言觀色的能力有限,不能排除他指誤會事主與記者及救護員爭執而襲擊的可能性,幸事主傷勢不算嚴重,且男生事隔3年才面對判刑,相信他及家人承受一定壓力,考慮後判他入獄24個月,及令他須向事主賠償6000港元。
被告馬俊棋(21歲),承認於2020年1月26至27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一帶參與暴動,及傷害男事主X。辯方的求情文件指被告有自閉傾向,社交及溝通能力有限,雖智商達130的優異程度,卻因家庭關係而發展未如理想。被告心理報告亦指被告有嚴重社交溝通缺損,缺乏成年人應有的責任感,難以理解他人情緒等。辯方指被告只是回家途經見人群聚集而參與,因誤會事主與在場記者及救護員爭執才參與襲擊,事後得悉誤會了而感到後悔,並認為因被告自身的問題,其道德責任亦較其他參與者為低,而被告亦願意賠償。
案情指當年1月26日有團體申請舉辦「勿忘魚蛋 捍衞本土」的公眾集會,有關申請雖遭警方反對,但當晚仍有大批人士聚集旺角砵蘭街一帶,並演變成暴動,期間發生2名男子被黑衣蒙面示威者襲擊的事件。警方雖向示威者發出警告,要求他們散去,但示威者仍然聚集,且堵路癱瘓該處交通,又與警方對峙及縱火等。而被告當時沒戴口罩,並在示威者群中叫口號回應等。翌日凌晨,光頭的事主X(46歲)途經砵蘭街與山東街路口,並踢開路面上的發泡膠箱,惹起示威者不滿而遭責罵。示威者其後更對X拳打腳踢及推倒X,X感害怕且掙扎站起,在撥開近距離拍攝他的手機後,再次被襲,遭人「叉」後頸及推倒,被告期間戴上口罩及4度腳踢及踐踏X。後有人以玻璃樽重擊X,令X倒地不起,示威者其後四散。警方到場後將X送院治理,X右眉裂傷,頭須縫7針,面上留有疤痕等,亦因此4天未能工作,損失6000港元收入。被告事後在附近餐廳被發現及被捕,他警誡下稱「我見個光頭佬講嘢咁寸,咪幫手用腳係咁踢佢」。
案件編號:DCCC 6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