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市民刪示威者照片 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

2023年01月20日 15: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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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議員林卓廷2019年7月6日現身屯門遊行期間,涉嫌在屯門警署外與1名網媒記者及1名女社工,要求現場1名市民刪去涉及示威者的片段及照片。3人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在區域法院受審,案件今(20日)移師西九龍法院裁決。法官游德康接納林卓廷及女社工所做的,是想化解紛爭並作調停,裁定針對2人的3項罪名全部不成立。法官亦同意他們並非自招嫌疑,直言若控方正確審視證據,或毋須檢控,決定批准他們向控方申領訟費之申請。至於網媒記者方面,因他曾加入包圍事主的行列,故裁定其非法集結罪成。法庭下令被告還押至2月9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45歲的林卓廷及30歲網媒記者曾焌熙,同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任職社工的39歲被告鍾凱研,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現流亡海外的許智峯原本亦是本案被告,他棄保潛逃到境外,法庭早前頒下拘捕令。法官今日裁決時指,事發時示威者包圍着事主,要求他交出手機。林卓廷之後走到人群及事主之間,期間林說話語氣平靜,內容中肯不涉恐嚇,亦表達善意,對事主起了保護作用,形容他只是化身隔熱點,四處撲火化解紛爭,並無任何妨礙檢控的意圖,裁定他罪脫。
就被告曾焌熙方面,法官認為當時社會對抗如火如荼,黃藍陣營互不信任,不排除他要求事主刪相,是因為覺得事主行為侵犯他們的私隱,不一定想到司法程序事宜。不過,雖然被告起初的確是在場採訪,但之後他曾放下手機,並說:「你呢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等話。其眼神語氣態度顯得不友善,法官認為他當時是加入了包圍者行列,不再是以記者身份,裁定他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罪脫,但非法集結罪成。針對被告鍾凱研的2罪方面,法庭指,不能確定她必然是刪除手機資料的人,且證據顯示,被告唯一意圖是想化解困局,讓事主全身而退,才容許他人瀏覽事主的手機,她的說法屬合理辯解,裁定2罪俱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9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