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染疫後外出播毒 男子辯稱當時政府不承認快測結果

2023年01月31日 15: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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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
水果店職員涉嫌在感染新冠肺炎期間,多次外出進膳及乘搭港鐵,然後在社交平台貼有關相片,並留言說「林鄭你要攬炒,我實去多啲藍店」,因此被控12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被告作供自辯,稱一般市民不熟悉法例,又辯稱事發時政府尚未承認快測結果,他其實毋須隔離。法庭押後至3月8日裁決,被告在本案中續准保釋。
41歲男被告雷寶林,報稱任職水果店職員。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2月24日至28日期間,自知屬指明傳染病即2019年冠狀病毒(新冠病毒)感染的人,身處在吉野家、烔記手撕雞、美心MX、海港冰廳、惠康超級市場、百佳超級市場,以及6次乘搭港鐵往返深水埗至尖沙咀和旺角,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作供時指政府在2022年2月25日才公布,自行檢測後得出陽性結果,均應視為陽性個案。換言之,他之前的快速測試結果根本不被承認,只作參考用途,他亦沒有隔離令。他反問:「點解唔可以外出?禁錮我呀?」何況事實上,雖然其快測呈陽性,但在2月24日向政府所呈交的樣本中,之後亦有得出呈陰性的結果。被告續說,外出是為了乘車上班或日用品,而非吃喝玩樂。
案件編號:WKCC 295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