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一職員辯稱助入眠 被裁定表證成立2.16裁決

2023年02月01日 17: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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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翠英否認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
《東網》早前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堂。一名被指於幼童睡覺時,涉分別拉起一名男童左右腳,再壓向男童臉部的高級女職員,今日(2月1日)於九龍城法院否認一項虐兒罪受審。控方完成舉證後,案件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雙方已傳畢證人,案件押後至2月16日裁決。被告出庭自辯,稱當晚眼見男童未能入睡,遂替男童進行伸展運動,以令男童放鬆肌肉及容易入睡,並無意圖傷害男童。
被告周翠英(45歲)否認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她於2021年12月14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2歲男童B。被告案發時為童樂居高級幼兒工作員。控方庭上播放相關閉路電視片段,片段中見B與其他幼童正睡在床上,被告則分別拉高B的雙腳,再輪番把腳壓向B臉部方向。
被告其後出庭自辯,指入職童樂居後,先後進修完成多個課程及訓練計劃,包括幫助幼童肌肉發展的耀能訓練計劃及幼兒教育榮譽學士學位課程等。而涉案男童B為一名南亞裔小童,於一歲4個月時轉到她負責的組別。她亦獲指配負責評核B的發展情況,故會多留意B及公餘時間陪B玩耍等。她指B活潑開朗及愛笑,惟不太懂廣東話,不時以手勢溝通,而B身體的柔軟度很高,可以做近似一字馬動作。被告指當晚巡視幼童睡覺情況時,發現B郁動及未能入睡,便打算替B做一些伸展運動,才拿起B的腳,以令B肌肉鬆弛及易入睡。從她以前接受過的訓練,她相信這是適合助B入睡的伸展動作,並無意圖傷害B。
案件編號:KCCC 35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