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被控2019年油麻地暴動 今全部被判罪成

2023年02月04日 10: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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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被控於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一帶參與暴動。
2019年11月反修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行動「圍魏救趙」,理大附近發生暴力衝突,有213人在油麻地被拘捕。當中11人被控暴動罪,早前於區域法院受審。案件今天(4日)裁決,法官徐綺薇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並下令將他們還押至2月18日聽取求情,然後於3月11日判刑。
本案為區院案件,但移師在西九龍法院審理。11名被告依次是陳建熹(18歲)、陳子健(22歲)、鄭浩麟(25歲)、鄭偉傑(23歲)、張浩然(24歲)、張元山(23歲)、周明摯(41歲)、方淦輝(23歲)、馮天程(21歲)、何焯銘(34歲)及何仲玹(22歲),上述年齡均為案發年齡。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鄭浩麟及馮天程另分別被控於案發時,管有1包及3包索帶,意圖使用或導致或准許他人使用索帶,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控方指當日油尖旺區彌敦道一帶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與執法人員持續對峙,致交通嚴重受阻,執法人員作出多次警告後發射催涙煙等以驅散示威者,但示威者仍然持續集結及拒絕散去。執法人員於晚上近11時半到達案發位置展開圍捕行動,成功圍堵大批示威者,包括本案11名被告。
法官今天裁決時指,案發時正發生理大衝突事件,政府等不斷透過傳媒發放有關理大及九龍一帶公眾活動的公告,相信當晚被捕人士,包括案中各被告,全部是在封鎖範圍截獲,並且在案發時身處暴動現場。他們必能目睹在暴動範圍內發生的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及聽到相關警告,而且對峙場面維持達45分鐘,常人必定知道若不想被認為是暴動參與者,便應盡快離開現場。且現場人士在執法人員展開圍捕前,亦有充裕的機會和時間離開現場。而當日港鐵站及商店均已關門,各被告又非居於附近,更穿着與示威者相近的衣着,法官遂不認為他們乃路過途人,而是有意圖參與暴動,恃着人多勢眾達致他們的目的,並藉着留守現場與其他暴動的參與者集結在一起,助長他們的氣燄,壯大聲勢,從而支持及鼓勵其他示威者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因而裁定他們暴動罪成。就着其中2名被告被指管有索帶,法官認為他們身處暴動現場,亦沒有被正當使用的理由,故肯定該些索帶的用途與其參與暴動有關。
案件編號:DCCC 74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