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遭判罰款逾8.2萬元

2023年02月09日 11: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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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業主被判罰8萬元。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二(1月3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8.2萬元。
有關命令涉及觀塘鴻圖道一幢工廠大廈、一個面積約750平方米的天台搭建物及附建於該大廈外牆的8個廢棄支架。該些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其後有關業主拆除了該些廢棄支架,卻沒有拆除天台搭建物。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上周二被定罪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