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理大暴動 3人認罪今判監16至19個月 官斥助紂為虐

2023年02月09日 11:4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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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事件發生於2019年。
2019年11月有大批示威者進駐香港理工大學,並與執法人員發生激烈衝突。其後執法人員包圍理大,有不少示威者企圖突圍逃離但失敗且被捕,事後分別被落案起訴。其中一宗涉及8名人士的案件,當中4人已認罪及判刑。餘下4人本不認罪受審,惟其中3人在開審前更改答辯,轉為承認一項暴動罪,今(9日)被區院法官陳廣池判處監禁16至19個月。法官指當日有大批年輕人被困理大及後被捕,但幕後推手卻逃之夭夭,反而被告們及家人則飽受煎熬。但法官批評該些被告當時以自稱義務急救員身份進校園,但實際上助紂為虐,支援及鼓勵犯案者,並認為他們是被自封義務急救員的名牌迷惑。
改為認罪的被告分別是郭志帆(24歲)、馬嘉惠(27歲)及嚴家朗(28歲),其中馬與嚴為夫妻關係。3人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郭則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馬及嚴最終分別被判監16及19個月,郭就2罪判監19個月及罰款2,500港元。案中餘下的被告鍾泯浚(30歲)早前經受審後,將於2月24日作裁決。同案另外4人則已認罪,分別被判囚15至18個月及判入教導所。
法官在判刑前先要求女被告馬嘉慧把自己及丈夫求情的信件讀出。法官解釋因為每名被告均有其故事,而馬與嚴家朗為兩夫妻,但不幸現需一同面對判刑。法官指希望能將馬的求情信感染力散發,希望他們有所感觸及反思。據辯方求情時指馬及郭當時是以義務急救員身份進入理大,嚴則是為支援當時是女友的馬而一同進入,他們只是出於好心,為可救助他人。據馬的求情信指,她一心想成為護士,並於去年終成為登記護士,望可貢獻社會,但現時其夢想卻被摧毀,她亦指丈夫亦是一時衝動犯案,望可從輕發落。
法官指3人明知理大發生的事情仍走入校園,認為他們可說是自動請纓地提供醫療護理,但是沒有其正規和合法的角色,屬不請自來,對理大中犯案者給予鼓勵和支持,可被視爲參與者和實則支援者。法官指從被告的心路歷程可看見黑暴推手,政治販子在不同渠道和平台對年輕人的影響和荼毒,把年輕人原先的生命規劃,及個人的奮發目標完全摧毀,造成一輩子的悲痛。而那些犯案者對理大的破壞,令一間美好的大學滿目瘡痍,部分地方猶如烏克蘭東部的戰場。在考慮判刑方面,法官指控罪所指他們參與暴動的時間屬很短暫,並以監禁2年作量刑起點,因非即時認罪故只給予約2成扣減至監禁19個月。就馬嘉慧方面,法官指欣賞她能在自己亦身陷困難的情況下為丈夫撰寫求情信,亦相信她從事護理行業的鬥志和決心,會痛定思痛,重新做人,故酌情再減刑3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90、193、194、196、198、200、201/2021、6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