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收劏房租戶水費 房東罪成罰款2500元

2023年02月09日 15:4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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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房東因向其劏房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第47條,今日(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罰款2,500港元。水務署表示,該署去年5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向新界葵涌大隴街一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經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向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提出檢控。
  
水務署指出,經修訂的《規例》第47條規定,業主或房東等只可向租戶收回繳交給水務署的水費,若收取的費用超過此金額,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10,000港元。
  
水務署表示,政府以跨部門及多管齊下的方式,致力打擊有關違法行為,除加強跨部門聯合巡查和優化獨立水錶申請外,亦加強宣傳教育,以增加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的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