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期間威逼市民刪手機相片 網媒記者非法集結囚13個月

2023年02月09日 16:3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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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天在區院接受判刑。
前議員林卓廷2019年7月6日現身屯門遊行期間,被指在屯門警署外與1名網媒記者及1名女社工,要求現場1名市民刪去涉及示威者的片段及照片。3人否認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游德康早前裁定林及女社工面對的控罪不成立,但網媒記者1項非法集結罪成,今天(9日)被被判監13個月。法官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壯大了示威者的聲勢,加強了群眾向事主壓迫的心態,必須判處監禁。
今天判刑30歲被告曾焌熙,與林卓廷同被控1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曾另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另外女社工鍾凱研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現流亡海外的許智峯原本亦是本案被告,他棄保潛逃到境外,法庭早前頒下拘捕令。法官早前已裁定林及鍾全部控罪不成立,惟律政司不服裁決就2人的控罪於上月底以案件呈述方式向上訴庭提上訴。據庭上透露被告曾焌熙過往有9項案底,案發前任網媒記者且開設頻道,並與1名頻道支持者拍拖,女友之後曾經小產。被告稱在因其他案件服刑期間,得悉女友與他朋友交往,曾為此割腕自殘,但稱仍希望出獄後能與她再續前緣。
控方案情指市民X當日參與屯門的遊行後,行至近屯門警署附近時突遭示威人士包圍,並被要求交出手機,供他們察看有否拍攝過示威人士樣貌。 X不願交出手機,及後被告對他說「啲相重要定你條命重要」及後X聽到有人指會用其他方法對付他,有人撐開傘及觸碰他身體。隨後包圍者開始對他拳打腳踢、扯他耳朵及褲子等。其電話亦被人搶走,交給1名女子將資料刪除。法官判刑指本案非預先計劃,是突然發生,X亦遭到眾人襲擊,但最終並無受嚴重傷害。不過X確是遭眾人包圍、壓迫及侮辱,而眾人亦肆無忌憚強行刪除X手機的資料,且在光天化日下令X的人生自由受威脅。但法官接納辯方求情,同意被告曾嘗試去保護X,但基於案情嚴重等因素,最終判監13個月。
案件編號:DCCC 9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