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控何君堯誹謗 何逾期申請陪審團審訊被拒

2023年02月17日 16:3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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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左)稱遭何君堯(右)的網上影片誹謗。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2019年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另一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1段網上影片錯誤地指林是元朗「721」事件的幕後主謀。林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何再發布該影片,並作出金錢索償。何之後要求法庭把案交由陪審團審理,但他未有按法庭命令在指定限期前提出正式申請。何隨後再要求把限期推延,原訟庭法官今天(17日)頒判詞,指何沒有合理理由遲交文件,因此駁回何的申請,同時要何支付15萬港元訟費。
本案原告林卓廷,被告何君堯。林在入稟狀稱,被告何君堯於2019年10月22日,在其Facebook專頁上載一段錄影片段,其內容並非事實,且誣指他觸犯暴動及傷人等刑事罪行,嚴重污衊其品格。原告因此要求被告賠償,及禁制被告繼續發布該影片。
法官今天在判詞指出,2022年1月,聆案官頒布有條件命令,規定若被告想申請由陪審團審理案件,就必須最遲在2022年2月25日提出申請,但被告沒有在限期前申請。至同年5月,被告申請將命令延期,並重申本案涉及的是有名的政治人物,牽涉香港重要的社會運動,因此適合由陪審團審理。法官指,雖然本案確是適合交由陪審團判決,但被告並無理由逾時申請,綜觀所有因素,法庭駁回被告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 212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