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蘇通破產未與受託人商資產問題 法庭今再頒令變相延長破產期

2023年02月20日 13:3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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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屢傳財困、已辭任高銀金融主席及執行董事職務的潘蘇通,在2021年11月被中信銀行以潘名下1間公司未有清還80億港元貸款為由,呈請作為貸款擔保人的潘破產。原訟庭去年7月裁定潘及公司均無力還款,因此下令潘破產,公司亦被清盤。至今天(20日)原訟庭再作頒令,不開始計算其破產令開始日,變相延長其破產令。
法庭在去年7月8日頒令潘破產後,一般而言其破產期由當日開始,為期4年後自動解除。不過法庭在頒令後,獲委任的破產人財產受託人在上周二(14日)向原訟庭提出申請,指潘在被頒令破產後,雖然受託人多次要求,但潘一直都沒有與受託人進行初步會面,商討其資產問題。因此受託人根據《破產條例》申請「不開始令」,在潘按法定要求跟受託人會面之前,不開始計算4年破產期。原訟庭今天處理有關申請,潘蘇通本人或其代表均沒有出席。法官陳靜芬在考慮受託人一方提供的資料後,決定發出不開始令。至於今次申請的訟費,法官就不作任何頒令。
案件編號:HCB 654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