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許可證下籌款遭票控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等2人罪成判罰款

2023年03月16日 15:5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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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寶瑩被裁定1項傳票控罪罪成,被判罰款1,000元。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另外2人,前年涉嫌2次於旺角擺街站,要求釋放政治犯,並展示募資平台的二維碼,共被票控5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3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曹遠山裁定其中1次活動屬非法籌款,裁定陳寶瑩及另1名社民連女成員各面對的其中1罪罪成,陳被判罰款1,000港元,女成員則罰款800港元。
3名被告分別是社民連主席陳寶瑩(67歲)、成員唐婉清(74 歲)及義工何榮溢(52 歲)。各人分別面對2項、2項及1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控罪。控罪指,陳及唐於2021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橋上近弼街,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且並非根據及按照社會福利署長或民政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該活動。3人另被控於2021年8月14日,同樣干犯上述控罪。
裁判官裁決指,有關條例主要目的是規管收集金錢行為,不應局限於實體鈔票,否則便有違立法原意。就着7月24日的活動,當時現場擺放有易拉架,上面有「捐錢撐長毛」等字眼,並附上募資平台的二維碼,裁定當時有收集金錢行為,而陳寶瑩及唐婉清皆有份參與,裁定她們罪成。至於就8月14日的活動,法庭認為控方未能證明屬收集金錢活動,裁定3名被告就此事件的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S 1423-142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