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干擾證人 何俊仁遭撤銷保釋須還押候審

2023年03月22日 10:5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前支聯會副主席及立法會前議員何俊仁,與李卓人等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暫未有聆訊排期。去年8月何獲高院批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繼續危害國安。但日前何被指干擾證人,對象疑與民主派「35+」初選案有關。他因而被捕。何被指違反保釋條件,今(22日)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就着顛覆案應訊。控方申請撤銷被告保釋,辯方力陳被告應獲准繼續擔保外出。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罷雙方陳詞後,決定撤銷被告保釋,何俊仁須還押候審。
被告何俊仁(71歲,律師),同案的還有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鄒幸彤(38歲,大律師)及已解散的組織支聯會。4名被告同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有傳媒機構今日申請豁免保釋程序報道限制,被告不反對,但控方反對。總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最終駁回有關申請。
這宗顛覆案在2021年9月初次提訊,當時何正就4宗非法集結案服刑,包括「8‧18流水式集結」、「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他服刑完畢後,去年8月15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庭於8月22日宣布決定,認為只要施加嚴苛保釋條件,便有足夠理由確保他不繼續危害國安,終批准讓他以70萬港元保釋,另外兩人以合共40萬港元作為人事擔保,另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遵守宵禁令、不得發放或轉載可能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或行為,或者聯絡外國官員及議員。
案件編號: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