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涉3年前萬聖節旺角集會 藏萬用刀被定罪 今上訴得直

2023年03月22日 15:2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蕭志成今天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獲法官張慧玲宣判得直。
2020萬聖節有市民在旺角聚集,表達對「831事件」的關注,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多人被捕。1名報稱任職公務員的被捕男子因被搜出萬用刀,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用途工具罪名成立,判監3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他今天(22日)向高院原訟庭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獲法官張慧玲宣判上訴得直,定罪撤銷。法官表示將另定日子頒布書面判決理據。
上訴人是蕭志成(29歲),他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太子道西146至148號地下,管有一把萬用刀,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據上訴方庭上透露,上訴人案發時任職消防員,但已於2021年離職。原審裁決時曾指,上訴人當日戴上眼罩及泳鏡等裝備,並持有萬用刀,認為可用在警民衝突及破壞公物,最終裁定他罪成。上訴方指根據終院早前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的裁定,控罪所指的工具須用作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非法入侵處所,但本案亦無證據顯示該萬用刀會作此用途。
律政司一方表示希望可將本案控罪改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要求將案件發還裁判法院重審。但上訴方指當日案發地點附近出現非法集結及堵路等事件是因要阻礙消防車前進,且沒有出現傷人的情況。而時任消防員的上訴人,基於其工作,有充分理由管有萬用刀,認為他沒有攻擊他人的意圖。法官最終認為現時修改控罪會對上訴人不公,並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案件編號:HCMA 304/2021